根据考古发现,古人不仅采用木、玉、骨、石以及贝壳等物制作装饰品,同时也采用树根或竹根制作装饰品。1982年,从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出土了战国时代的根雕作品“辟邪”,作为镇墓兽的这件根雕作品,虎头龙身,四足雕有蛇、雀、蛙、蝉等纹样,富有动势,显示出两千三百多年前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根雕艺术品已达到了自然形态和人工雕琢巧妙结合的水平。西汉时期,孔子的后裔曾利用楷木自然弯曲的形态制作拐杖。南北朝时期,已出现了不少利用树根制作的杖头、笔筒、佛柄、抓背、烟斗等实用品和家具。隋、唐以后,根雕不仅在民间普遍流传,同时也得到皇室贵族的青睐,据《新唐书·李泌传》记载:“泌尝取松樛枝以隐背,名曰‘养和’,后得如龙形者,因以献帝,四方争效之。”说的是唐时邺官李泌采用天然树根,制作龙形抓背献给皇帝一事。韩愈在《题木居士》中有“火透波穿不计春,根如头面干如身。偶然题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的诗句。诗中的“木居士”,就是一件被视作“神佛”形象的根艺作品。宋、元时期,根的艺术不仅在宫廷和民间流行发展,同时还出现在石窟、庙宇之中。在中国的一些石窟和庙宇内,仍然保存着根雕的佛像。​
明清两代,根雕技艺已趋成熟。明代有以竹根雕著称的濮仲谦为代表的金陵派和以朱鹤为代表的嘉定派。根艺家们不仅利用木、竹根创作出供人欣赏的摆设,而且还雕刻具有实用价值的家具及其他实用品。从明代苏州画家仇英绘制的《金古图》、《桃李园图》、《赚兰亭》等画中,可观赏到画家细致描绘的树根太师椅、树根拐杖等多种根雕艺术品。明代谢肇淛著的《五杂俎》中记载:“吴中以枯木根作禅椅,盖本于此。”这证明吴地当时根艺制作的水平已有所发展。
在制做根艺作品时,根材表皮早已被剥去,韧皮上的纹脉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逝平。这两种特征不足以说明根雕作品的“人为”与“天成”的成份,根材内部的肌理绺花,却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日趋美丽,而这绺花与色调也最能证实其取材的部位,这也恰恰是根材的所有特征最难以仿制的部分。
根材的肌理绺花与盘错瘿疖同属“天成”,都是根雕创作中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当根材上的疖瘢瘿瘤、韧皮纹脉,显露的肌理色调成为作品形式与题材的构成时才是根雕造型艺术的表现。根雕造型要具备足够的空间体量,完美的体面转换,流畅的曲线过渡。保证轴线的完全观赏面,作品要最大限度的体现“人文之精美”。根雕造型要体现材料的美,尊重根材的物质结构,以凿刻的减量加时间将混璞开明物象。作品要独根成器,原材质色、打磨精细,配器得当。